我叫周福菊,原告,家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义乌市徐江镇塔下洲村。1936年8月26日生,现年68岁。
 1942年冬天,鼠疫从崇山村传到了我们村并很快蔓延起来。一个月之内村里就死了103人,我们家14口人也死了12口。原本四户人家死绝了三户,只剩下我父亲周昌潮和我两人。
 当时我只有6岁,但是有两件事情到今天还记得很清楚。一件事是我表姐刘彩华的死。她跟我奶奶住一起,染上鼠疫后,为了防止传染其他家人,大家把她抬到甘蔗地里。白天有人送东西给她,但是晚上就没了。一天半夜,我听到她敲我们家的门,叫道:“舅妈,我好口渴,给我点水喝吧。”我母亲说:“乖,你先回去,舅妈明天给你水喝。”表姐说:“我回不去了,我是爬过来的,你不给我水喝,我就死在家门口了。”我母亲实在忍心不住,就起来打开门让她进来喝了水,然后让她睡在灶头上。第二天早上我们起来的时候,表姐已经死了。
 另一件事就是我母亲王小妹的死。表姐死后不几天,我母亲就发高烧,烧得非常厉害。第二天下午,我就扶着她到她舅妈家去。我妈的淋巴已经肿起来了,就让他们用白酒和大蒜给她敷上了。我和母亲睡一床,半夜里,母亲叫我给她弄点水,说她非常口渴。给母亲喝了水后,我就睡着了。第二天我早上醒来叫母亲,她却一动不动,我才知道她已经死了,就哭起来了。我和母亲睡一床却没被传染,村里人都说我运气好,说我是“宝贝的宝贝的女儿”。
 家里的亲人一个一个死去,我非常害怕。原来奶奶和母亲最疼我,现在她们都死了,没人疼我了。而且也没人照顾我的吃和穿了。大冬天的也没有鞋穿,长了很大的冻疮,烂了很大一个洞,晚上疼得睡不着觉。从6岁开始,我就没有上过一天的学,而且还不得不帮着父亲在地里干农活。这都是由于日军发动的细菌战害死了我的亲人而造成的。

 一审的判决首次认定了细菌战的事实,这一点,村里的人认为是正义和公正的。
 但是,日本政府至今仍然没有承认过细菌战的事实,更没有对受害者谢罪和赔偿。
 我们要求日本政府正式承认违反人道的细菌战历史事实,向受害者谢罪,并就细菌战给我们造成的灾难和伤害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。